房子要留給孩子,用「繼承」還是「贈與」比較好?

你以為過戶是送孩子一間房,其實可能是送他一張稅單。

「鹿姐,我是不是該趁現在,先把房子過戶給孩子?」

這是我做傳承諮詢時,最常聽到的一句話。

問的人通常都很急,好像晚一步就會吃虧。

📌 先看重點
一般家庭的老房子,用繼承通常比較省。
財產多、能提早規劃的家庭,分年贈與才有優勢。
臨終前才急著過戶,效果很有限。


先回答三個問題

我都會先請他們坐下來,喝口茶,然後問:

  1. 你們家的財產大概有多少?
  2. 這間房子是哪一年買的?
  3. 孩子以後會自己住,還是可能賣掉?

這三個答案,幾乎就決定了該怎麼做。


最常見的誤會:早點送,就能少繳稅?

不一定。

用繼承,是爸媽走了以後,房子才留給孩子。

  • 遺產稅有 1,333 萬元免稅額
  • 配偶、孩子、喪葬費還能再往下扣
  • 土地增值稅、契稅都不用繳

用贈與,是爸媽還在的時候,就先把房子送給孩子。

  • 每人每年有 244 萬元免稅額度
  • 但過戶當下,土地增值稅和契稅就得先繳
  • 孩子如果很快賣掉,房地合一稅很重,兩年內賣要課 45%

所以,「早點送」常常不是省稅。

而是把稅提早繳,甚至繳更多。


孫子在沙發上幫爺爺整理衣領
每個家,都有一段想好好傳下去的故事。

一個很普通的家庭

我們假設有位陳爸爸。

他 2005 年在台北買了一間老公寓,現在大概值 3,000 萬元。另外還有 1,000 萬元存款,家裡有太太和兩個孩子。

如果現在過戶給兒子:

過戶時,大約要繳 228 萬元。

萬一兒子兩年多以後換房子、把它賣掉,還得再繳 600 多萬元。

加起來,將近 900 萬元。

如果以後由兒子繼承:

扣完免稅額和扣除額,遺產稅是 0 元。

而且房子是 2016 年以前買的,兒子以後要賣,也只需要繳房屋那一小部分的稅。

👉 同一間房子,只是換個方式交給孩子,就差了幾百萬元。


那什麼時候適合贈與?

如果家裡財產比較多,遺產稅會落在 15%、甚至 20% 的級距,提早規劃就很有意義。

假設林董夫妻的遺產稅,估算下來要繳 2,000 多萬元。

如果他們提早十年,兩個人每年都把免稅額度用滿,把打算長期持有的房地產慢慢移轉給孩子……

十年後,遺產稅可以少繳 900 萬元左右。

關鍵就兩個:提早,和長期持有。

⚠️ 要特別注意:過世前兩年內送給家人的財產,還是會被算回遺產裡。


我真正想提醒的事

一家人在夕陽下相擁
傳承的終點,是一家人依然緊緊相依。

做這行這麼多年,我發現讓家人最難過的,往往不是稅繳了多少。

而是兄弟姊妹為了一間房子,吵到不說話。

或是孩子臨時要拿出一大筆現金繳稅,最後只好忍痛賣掉爸媽住了一輩子的家。

所以,傳承不只是選「繼承」還是「贈與」,而是先想清楚:

  • 你希望房子最後在誰手上?
  • 家人之間會不會有爭議?
  • 到時候有沒有現金可以繳稅?

把這些想好了,再搭配遺囑、保險或信託,才是真正替家人安排好。


如果你家也正在想這件事,歡迎來找鹿姐聊聊。

我們會跟會計師一起,用你們家真實的數字算一遍,再決定怎麼做最安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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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中的例子都是假設的試算,數字經過簡化,實際稅金請以國稅局最新規定為準。圖片來源:Unsplash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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