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殿霞的傳承大師課

沈殿霞(肥姐)於2008年病逝時,留下約6,000萬港幣(約台幣2.3億至2.5億元)的遺產。為防止當時僅21歲的女兒鄭欣宜揮霍,她設立了「遺囑信託」,規定鄭欣宜需年滿35歲才能動用全額遺產,35歲前每月僅能領取2萬港幣生活費,此舉被視為智慧傳承的經典案例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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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舉動讓女兒強迫要去外面上班,比起一次贈與龐大資產,媽媽要的是讓女兒在35歲前有謀生能力,讓從小被富養長大的女兒在工作期間也知人情世故.更是避免被騙被害的風險

## 遺囑信託的核心運作方式

  1. 立下遺囑: 委託人(財產所有人)在遺囑中明確寫下要將全部或部分遺產成立信託。
  2. 指定受託人: 指定由誰(通常是信託銀行或專業機構)來管理這筆財產。
  3. 生效時機: 遺囑信託在委託人死亡時才正式生效。此時,財產會移轉到受託人的信託專戶管理。

但這通常是具有過億龐大資產的人適用,如果是一般企業族,一般家庭,可能不適用遺囑信託,也不需要付龐大的信託費用,可以使用類信託,而保險就是最適合做類信託的工具.

相較之下台中五億高中生墜樓案,繼承兩小時,墜樓身亡,家人留下的是財富還是阻咒呢?

真正的傳承,不是留下多少財富,而是留下駕馭財富的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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